全球社會發展迅速,加劇資源分配與社會需求的差異。同時,現今知識型經濟的影響力愈趨巨大,很多傳統的社會發展和機構管理模式、產品生產、服務提供等,須通過知識和經驗並以創新的方法應對社會需要。社會創新(social innovation)兼備創新、效率與效益特性,目標不僅解決社會民生問題,也橫跨智慧城市發展、經濟、環境、衞生、教育、老年化及青年就業等可持續發展議題。
近年政府及非政府組織亦大力推動社會創新,例如香港政府於2013年成立了「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」,以補助或配對補助形式支持社會創新,應對多變的社會需求,並促進社會資本(social capital)能夠更有效地運用,提升整體社會的效益。這類似補助方式的支持,可視為社會投資(social investment)的一種。上述基金,簡稱「社創基金」,重點放在扶貧範疇,以凝聚跨界別力量,包括商界、非政府機構、學術界及慈善機構,激發創新方案,解決重點社會問題,最終配合可持續城市發展,讓香港社會中的落後者能重獲機會。
社創基金把「社會創新 」定義為知識產品或服務上的改進,包括現有業務模式、程序和方法的新應用,以應對社會需要。 然而,在香港社會裏,社會議題並不局限於扶貧,而創新亦不局限於過程中的改進。依據管理學大師Peter Drucker對於創新的見解,就是賦予資源創造財富的新能力,以完整和系統化的形式進行創新。美國著名心理學家Donald George Marquis為「創新」定性的三種形態,可說是現今對創新的主流分類及實現模式,包括激進式創新、系統性創新及漸進性創新。
隨着科技發展一日千里,社會上有志的朋友可通過科學方法及智慧科技進行社會創新,更可突破過去單靠勞動力進行創新的樽頸位。很多人以為只有社會企業(social enterprise)才可以實踐社會創新,事實上,私人企業或研究機構,以至個人,均可組織和實現社會創新項目,改善個人生活質素以至社區及社會整體的宜居水平。
因為社會創新並非以盈利作為單一成效指標,所以,實質性的社會效益(social impact)就是用來衡量一個社會創新項目是否成功。因為篇幅所限,下一次再跟大家分享一些案例,介紹如何通過社會創新推動香港智慧城市的發展,並通過智慧科技去實現社會創新的願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