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交媒體廣告的戲仿技巧

2024年05月08日 星期三

 

#學術瑰寶#

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,「資訊爆炸」、「垃圾資訊」等名詞已經進入大眾視野,由電視、報章等大眾媒體,到其後的互聯網大行其道,各種社交媒體和分享平台面世,海量資訊湧進我們的視野。毫不意外,有調查結果顯示,不同的品牌和公司早就將大量宣傳資源投放於數碼營銷的工作,其中以社交媒體和流動廣告佔廣告開支最多(〈香港去年廣告開支升5.4%〉,《信報財經新聞》)成為各家機構的重點宣傳策略。

在這個數碼年代,訊息的長度和壽命愈來愈短,廣告商和宣傳人員絞盡腦汁,盡可能利用人的碎片化時間吸引大眾眼球,社交媒體和流動廣告的特質,使它們成為能實現廣告效益的重要途徑。

觀察香港大型企業的社交媒體廣告,相信讀者都同意宜家家居非常成功,經常能在社交媒體博取大量「讚好」和認同。數一下最近的「作品」,像「我係Long Yit 9」、「宜家日繽紛」、「今日係……最後的(兔年)晚餐」、「小編已爭取IKEA新年大優惠 希望可以令球王留多45分鐘(喺IKEA)]」、「太陽之手 就嚟出爐」等,除了香港當下發生的熱門話題,宣傳人員也戲仿日本漫畫《日式麵包王》的點子,推廣該公司的「港式麵包王烘焙用具」。

「戲仿」屬於二次創作,模仿、化用原創作品的字眼、形式或風格,製造幽默和諷刺的「惡搞」效果。許多時候,戲仿和二次創作更容易吸引讀者注意,由是衍生出龐大的戲仿文化。事實上,在後現代主義的理論中,重寫經典文本正是廣泛採用的技巧,通過「脫胎換骨」的方式,以達到一定程度的新鮮感。

 

撰文︰黃自鴻
香港都會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副教授,曾任中文榮譽文學士課程課程主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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