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文語境中,「校長」一詞遠超職務頭銜,它承載着「教育權威」與「道德楷模」的文化重量。當這個稱謂脫離其本義,在不同語境中被使用時,便引發了一場關於語言誠信與社會道德的深刻討論。呂麗紅、譚詠麟與呂詩慧三人對「校長」稱謂的不同使用方式,恰好構成了一個分析引號功能與引伸義邊界的絕佳案例。
本義與引伸:稱謂的兩種合理路徑
「校長」一詞的本義清晰而嚴肅。從字源看,「校」有考核、校正之意,「長」為領導者,合指肩負育人督導之責的引路人。呂麗紅校長即屬此職稱本義性質的典範。她接受微薄薪酬,挽救瀕臨「殺校」的元岡幼稚園,從五名學生發展至六十八人,其故事被譽為傳奇。此「校長」之名,源於正式職責與具體貢獻,名實完全相符。
另一種合理路徑是「社會約定俗成的引伸義」。譚詠麟被尊為「校長」,源於一個巧妙的比喻:他因連續舉辦數十場紅館演唱會,戲稱歌迷如讀「夜校」,自己則是以歌聲教導做人道理的「校長」。這個稱謂因其創意與貼切,獲得公眾認可,成功從娛樂領域「引伸」出「樂壇領袖」的新內涵。此處,「校長」的引伸義建立在公認的成就與群體共識之上。
引號的微觀倫理:標示、致敬與質疑
語言中小小的引號,在此肩負着重要的「標示」功能,體現出使用者的嚴謹與誠實。
當我們稱呂麗紅為「五個小孩的校長」時,引號的使用旨在「強調」其故事的傳奇性與奉獻精神,充滿敬意。此為引號的第一種功能:標示特殊涵義,進行強調或致敬。
譚詠麟的「譚校長」在廣泛傳播後,引號已可省略。因其引伸義已深入人心,成為穩固的社會符號。這展示了引號的第二種功能演變:在引伸義確立後,可回歸常規表述。
然而,當觸及呂詩慧這類自稱「校長」,其職位之實、社會貢獻卻備受質疑的情況時,引號則必須出現。此時,它行使着第三種關鍵功能:標示距離,暗示質疑,提醒讀者此稱謂未獲公認且名不副實。這對引號的運用,是語言純潔性與社會誠信的最後防線。
守護文字的重量 語言失範或產生道德危機
孔子強調「名不正則言不順」,名實相符是社會信任的基石。呂麗紅成立慈善基金助學,是校長職責的延伸;譚詠麟以作品影響聽眾,是「音樂校長」的實踐。他們都為其名背負了相應的「重」。
反之,若無相應的「重」卻隨意自冠頭銜,則會導致「稱謂通膨」。這不僅是語言失範,更是一種道德上的失信。它反映出一種浮躁的社會心態:對虛名的渴望超越了對實幹的尊重。當稱謂可以隨意挪用,社會的評價體系與信任基礎也將隨之動搖。
「校長」二字的重量,源於其背後必須存在的責任、貢獻與公認。引號的正確使用,是我們在複雜語境中維護語言精準與社會誠信的有力工具。而對引伸義的接納或拒絕,則體現了一個社群的集體智慧與道德水準。守護每一個稱謂應有的重量,就是守護我們這個時代最寶貴的「真實」。
撰文:黃冠麟
企業公共關係總監、大專中文課程兼任講師、學研社成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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